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guī)定以及2010年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省份的招生政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體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南京曉莊學院。學校的國家代碼為:11460。學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弘景大道3601號(方山校區(qū)、主校區(qū)),郵政編碼為211171;南京市建鄴區(qū)北圩路41號(莫愁校區(qū)),郵政編碼為210017。
第四條 我校坐落在“六朝古都”江蘇省南京市,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學生的教育培養(yǎng)資格及學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在江蘇省內招生院校代碼為1120,我校在其他各招生省(區(qū))的代碼以各省(區(qū))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條 南京曉莊學院行知學院是2003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隸屬于南京曉莊學院。其在江蘇省內招生的院校代碼為1820。
第六條 我校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中外合作項目(含國際課程實驗班),在江蘇省內的招生院校代碼為1720。
第七條 2010年我校主要面向江蘇省招生,同時面向河北、山西、遼寧、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貴州、甘肅、廣西、寧夏、新疆等16個省(區(qū))招收部分本科生;南京曉莊學院行知學院只面向江蘇省招生。我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由各省(區(qū))招生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進行查詢。
第三章 報考條件及錄取規(guī)則
第八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有關省(區(qū))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區(qū))招辦(或招委會)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九條 報考我校(含行知學院)英語專業(yè)的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yè)的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或日語。我校非外語專業(yè)對考生外語語種沒有要求,但請考生注意我校大學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中外合作項目(含國際課程實驗班)等各專業(yè)因需出國學習,要求考生的肝功能必須正常。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yè)的江蘇省考生,各招生專業(yè)選測科目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報考我校(招生代碼1120)普通類專業(yè)的江蘇省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BC(含BC)級以上、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4C(含4C)級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
報考我校中外合作項目(含國際課程實驗班)(招生代碼1720)各專業(yè)的江蘇省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BC(含BC)級以上、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4C(含4C)級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
第十三條 報考南京曉莊學院行知學院(招生代碼1820)各專業(yè)的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各招生專業(yè)選測科目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2C(含2C)級以上、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4C(含4C)級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
第十四條 根據各省(區(qū))招辦提供的各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投檔基本分數線。具體錄取程序為:
1.對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的省(區(qū)),我校根據“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調檔;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其他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情況,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大于計劃數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檔案;若生源不足,則第一志愿全額調檔,并按有關省(區(qū))的規(guī)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補報。
2.對江蘇省普通類考生的錄取采用“等級級差法”排序,即將進檔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將考生投檔分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當折算后的考生分數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B+、B等級,分別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
對其他省(區(qū))的進檔考生,按文化總分及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3.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分數優(yōu)先(即分數清)”的專業(yè)安排方式,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yè)。即首先考慮專業(yè)未定考生隊列中隊首(即分數最高)考生,考生隊列中隊首考生未安排專業(yè)前不考慮第二名考生。對隊首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專業(yè)未滿則放在第一志愿,若已滿則看下一個志愿,直到處理完該生所有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4.報考我校英語專業(yè)的江蘇省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在95分以上(行知學院無此要求)。在實際錄取中,我校會根據投檔生源的總體情況適當調整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五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優(yōu)惠政策。
第十六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區(qū))招生計劃主管部門、省教育考試院(招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zhí)行。
第十七條 藝體類專業(yè)的錄取原則
1.音樂類專業(yè)(含舞蹈方向):對文化和專業(yè)成績均達省控線的考生(參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的專業(yè)合格證),按專業(yè)總分(參加校考的考生為??紝I(yè)總分)并按不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由學校擇優(yōu)錄取。
2.美術類專業(yè):對文化和專業(yè)成績均達省控線的考生(參加我校??嫉目忌仨毴〉梦倚5膶I(yè)合格證),按綜合分(即文化總分+專業(yè)總分)并按不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對于進檔考生按總分(文化總分×30%+專業(yè)總分×70%)由學校擇優(yōu)錄取。其中安徽省、山東省的考生的專業(yè)總分為我校??紝I(yè)總分。
3.體育類專業(yè):對文化和專業(yè)成績均達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并按不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檔并擇優(yōu)錄取。
4.江蘇省報考藝體類的考生必須符合“七門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的要求。
第十八條 我校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參與、監(jiān)督下進行。
第四章 錄取與入學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以下費用均為人民幣)。
我校公辦普通類本科學生學費每學年為4600元(其中校企合作的軟件工程專業(yè)為6440元),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每學年為6800元。
與韓國相關大學合作的中外合作項目(含國際實驗課程班)各專業(yè)學生在國內期間學費每學年為16000元,赴韓國期間學費每學年約55000元(含部分食宿);與英國相關大學合作的中外合作項目(含國際實驗課程班)各專業(yè)學生在國內期間學費每學年為18000元,赴英國期間學費每學年約120000元。
行知學院學生學費每學年為13000元(其中校企合作的軟件工程專業(yè)為14950元)。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900元(需出國的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除外)。
第二十二條 為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學校設立了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各類專業(yè)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需要了解詳情的,可登陸我校學生工作處網站(http://xsc.njxzc.edu.cn)查詢。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咨詢常設電話:025-86569292、86178292,招生期間(6-8月)增設咨詢電話:025-51736120、51736130;傳真:025-86569292、86178292。
學校網址:http://www.njxzc.ed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25-86569111、86178111。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京曉莊學院普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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