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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2009年新課改高考方案

        高考資訊網(wǎng)更新時間:2008-04-21文章來源:浙江省招生考試網(wǎng)作者:未知

        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

        為適應高中新課程改革需要,更好地選拔和培養(yǎng)社會發(fā)展所需要的各類人才,特制定從2009年開始實行的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

        一、總體工作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以推進素質教育為宗旨,以服務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為導向,積極全面貫地徹黨的教育方針。

        堅持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 擴大學生的自主選擇權;有利于高校選拔新生,擴大高校的自主選擇權;有利于高校招生的公開、公正、透明,促進和實現(xiàn)教育公平。

        堅持從浙江實際和有利于培養(yǎng)、選拔人才出發(fā),充分考慮基礎教育的現(xiàn)實能力和條件,充分考慮學生、家長和社會的認同度和承受力,充分考慮社會的法治和誠信水平。

        二、選拔模式

        實行在全科會考基礎上的分類測試、分批選拔、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選拔模式。逐步建立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統(tǒng)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試評價體系。

        (一)學業(yè)測評,全科會考。繼續(xù)實施和完善高中會考制度:(1)把會考作為分類測試的基礎;(2)采集學生會考等第進入綜合素質評價表;(3)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是否對學生相應學科的會考成績提出等第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二)分類測試、分批選拔。在現(xiàn)有的文科、理科、藝術、體育等學科分類的基礎上,根據(jù)高等院校、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的不同,以文、理兩大科類為主線,以“語、數(shù)、外”三門課程為主體,按考試科目、內容和高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將測試和選拔科目分為三類:

        一類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組合的基礎上,增加測試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二類科目維持原有“3+X”科目組合,重點測試獲得通用型知識的能力;三類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語、數(shù)、外”基礎上,側重測試實用技能。

        考生自主選擇報名和參加考試的相應類別,分批填報志愿,分批錄取。

        (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為引導學生全面發(fā)展,體現(xiàn)高中新課程教育目標的全面性和評價的綜合性、過程性理念,把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選拔新生的重要內容,高校錄取新生時對學生高考成績、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三、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   考試科目。

        1.    文、理科考試科目。

        類別

        考試科目

        其他評價項目

        一類

        3[ 數(shù)(/理)外]X[綜合(/理)] 自選模塊

         

        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二類

         

        3[ 數(shù)(/理)外]X[綜合(/理)]

        三類

         

        3[ 數(shù)(/理)外]+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 藝術、體育考試科目。在文、理兩科的框架內,根據(jù)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yè)對考生專業(yè)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試科目和內容分為兩類:

        類別

        考試科目

        其他評價項目

        3[ 數(shù)(/理)外]X[綜合(/理)]+藝術專業(yè)/體育術科

        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3[ 數(shù)(/理)外]+藝術專業(yè)/體育術科

         

         

         

         

         

         

         

         

         

         

         

         

        (二)考試內容。

        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的考試內容,選自各科目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內容。其中數(shù)學分文、理科兩種。外語科目分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6種,由考生任選。英語聽力測試單獨安排,全省統(tǒng)考,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聽力試卷,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shù)(限定在2次以內),并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荚嚦煽儍赡暧行АF渌Z種的聽力測試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一安排進行。

        綜合考試內容,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內容;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內容。

        自選模塊考試內容,選自語文、數(shù)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的18個自主選修模塊(IB)的內容。每個模塊編制1道試題,共18題,每題10分,由學生任意選答6題。

        技術考試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先實行由學生在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中自主選考一科,以后待條件具備時過渡到兩科必考,按一定比例合成總分。實行全省統(tǒng)考,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shù)(限定在2次以內),并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成績兩年有效。

        四、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品質與素養(yǎng)、學習能力、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等六個方面。

             評價采用“寫實性評價+等第評價”的方式。全省統(tǒng)一標準,由學校在高中階段學生成長記錄、過程性評價的基礎上,按照客觀、公正反映的原則組織實施,評價程序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經(jīng)公示后采集確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進入考生電子檔案,在學校投檔分數(shù)線上,作為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其中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四個方面采用等第評價,分A、P、E(分別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學習能力主要通過會考等第(A、B、C、E,即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反應。

            未參加新課改的學生和往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辦法實施。

           五、各考試科目的分值、考試時間與日期

        (一)分值與時間。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分鐘)

        分值(分)

        語文

        150

        150

        數(shù)學

        120

        150

        外語

        英語(不含聽力)

        120

        120

        英語聽力

        30

        30

        外語其他語種(含聽力)

        120

        150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150

        300

        自選模塊

        90

        60

        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90

        100

        (二)具體日期。

          6 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數(shù)學(文科/理科);

          6月8日:上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下午外語;

        6月9日上午:自選模塊考試;

        每年3月、9月:英語聽力考試;

        每年4月、10月:技術考試。

        六、命題

        語文、數(shù)學(文科/理科)、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依據(jù)《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和《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試說明》(以下簡稱《考試說明》)公布的內容范圍命題,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教學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的相應科目的必修模塊和指定選修模塊(IA)的范圍。

        自選模塊考試依據(jù)教育部《考試大綱》和《考試說明》公布的內容范圍命題,不超出相關課程《教學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的自主選修模塊(IB)的范圍。

        技術考試依據(jù)教育部《考試大綱》和《考試說明》公布的內容范圍命題,不超出《教學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課程的范圍。

        命題工作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旨,以準確、規(guī)范、科學、公平為目標,正確處理理論與實踐、知識與能力的辨證關系,體現(xiàn)能力立意,確保質量。

        七、報名、填報志愿與錄取工作

        (一)報名。實行社會化報名和學校報名相結合的報名辦法,由學生自主選擇報名方式。學生在報名時確定報考科類和考試類別,各類別可以兼報。

        (二)劃定分數(shù)線。分類分批劃定分數(shù)線。根據(jù)當年招生計劃數(shù)和考生的考試成績,按不同類別考試科目組合計算總分,逐類逐批劃定分數(shù)線,在上一批錄取結束后,劃定下一批分數(shù)線。

        (三)填報志愿。分類分批進行。在上一批錄取結束后,填報下一批志愿。

        (四)錄取。在每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按照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考生分數(shù)和志愿投檔,由學校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yōu)錄取。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畢業(yè)學校

         

        學籍主號(身份證號)

         

        學籍輔號(會考證號)

         

        家庭住址

         

        聯(lián)系電話

         

        會考等第

        語 文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術

         

        數(shù) 學

         

        化 學

         

        歷 史

         

        通用技術

         

        外 語

         

        生 物

         

        地 理

         

        自選綜合

         

        所獲學分

        必修學分

         

        選修Ⅰ學分

         

        選修Ⅱ學分

         

        總學分

         

        自主選修

        模塊

         

         

         

         

         

         

         

         

         

         

         

         

         

        項目要素

        測評等第

        重要特征(特長)

        審美與藝術

         

         

        運動與健康

         

         

        探究與實踐

         

         

        勞動與技能

         

         

        行為規(guī)范

         

        (填遵守、基本遵守、需努力)

        其他獲獎情況

         

        任職記錄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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