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確定的自主招生對象,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自主選拔錄取志愿表,如果多填,該志愿將無效。對于表現(xiàn)特別突出的考生,“985”高??梢圆皇鼙疽痪€的限制進行破格錄取。昨天,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專門發(fā)文,對2010年江蘇高校自主招生的志愿填報、投檔、錄取等環(huán)節(jié)進行了詳盡說明。
目前各高校自主招生測試已經完畢。據介紹,試點高校須于3月10日前將入選考生名單通知考生所在中學。考生所在中學、試點高校、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分別進行不少于兩周的公示。
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填報自主選拔錄取志愿表??忌缥刺顖笤圏c高校志愿,即為放棄該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如填報多所試點高校志愿,則其所填報的所有自主選拔錄取高校志愿均無效。高考成績發(fā)布之后,已填報自主選拔錄取志愿的考生仍須按有關要求填報各批次高考志愿。
自主選拔錄取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試點高校在自主選拔錄取簡章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具體說明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對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達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分在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控線上的考生,將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原定錄取要求,使用“其他類”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對不符合自主選拔錄取標準的考生,試點高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批量投檔時,對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進行投檔,由有關高校擇優(yōu)錄取。
高校自主招生往往設有本一線這一門檻。不過,省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已開展自主選拔錄取試點滿三年的“985工程”高校,對在創(chuàng)新實踐或學科專業(yè)方面表現(xiàn)突出,或在試點高校組織的測試中綜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數特別優(yōu)秀的入選考生,可自行確定對上述考生高考成績的要求,并與其他入選考生名單及相應錄取要求一并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
據悉,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生源較好的試點高校如擬適當擴大自主選拔錄取人數,須報經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同意并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省教育考試院強調,對在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guī)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對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獲獎材料取得推薦資格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其本年度普通高校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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